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发留基管)关于取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的公告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的公告(留金发【2017】5109号)如下:

 

经研究,现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本科插班生(以下简称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11月1日起取消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

二、本科插班生是指国内高校本科在读期间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的人员,不含出国攻读本科学位人员。

三、已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现协议中关于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的条款不再执行。

四、本科插班生仍须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手续,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持有2017年及以前版本《协议书》的留学人员办理签约公证手续时无需更换《协议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发布日期: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