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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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校级海外交换项目和访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将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校级海外交换项目(无需向海外院校支付学费)和访问学生项目(向海外院校支付学费,其中部分项目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选派工作,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指导同学们认真阅读项目说明、选派程序和要求,做好申请资料准备,按时提交申请

为了更好地回答同学们关于海外交流的问题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将举行2023秋季学期海外交流项目宣讲会,请各学院协助通知有意愿申请的同学准时参加。宣讲会信息如下:

时间:2023年3月14日(周二)上午9:30-11:30

地点:诚信楼三层国际会议厅

申请基本条件:

  1.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统招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申请时为本科生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一年级及以上。

  2. 2. 遵纪守法,在我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3. 3.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4. 4. 在校期间成绩优良,GPA不低于3.0或平均分不低于80。个别项目有更高要求(详见项目说明)。

  5. 5. 外语水平达到接收院校的入学要求以及所在国签证要求。

  6. 6. 境外学习计划符合本人培养方案,两校课程能够较好替代,不影响在我校的教务安排。

  7. 7. 对海外院校及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学业规划。

  8. 8. 个人或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负担因出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 9. 父母或监护人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同意并支持其申请。

交换项目选派流程及材料要求:

步骤

内 容

截止时间

1.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下文“具体要求(一)1

2023年3月19

2.学院初审推荐

学院进行院内审核及遴选,向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及推荐函(见下文“具体要求(一)2”)

2023年3月26

3.学校提名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向海外院校报送提名材料

2023年3月31日(具体时间需根据外方开放提名时间决定

4.外方复审

学生提交海外院校要求的校外审批材料见下文“具体要求(二)”

20234月具体时间见外方邮件通知

5.录取通知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发布录取名单


2023年4月(具体时间需根据外方录取时间决定

6.办理派出

学生办理派出相关手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行前指导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举办行前教育培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出境申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出境申请有关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内初选: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Ø 纸质材料:

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三

② 成绩单中、英文版复印件(成绩单上须显示平均分或GPA

③ 外语水平证明(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小语种证书扫描件)

④ 在读证明复印件(因外方院校以及申请签证均需此证明,建议至少办理两份原件

⑤ 中英文个人自述 (内容应包括个人信息及对目标院校的了解,交流的计划和目标)

*材料要求请用回形针夹好,按顺序放入单片文件夹(塑料、透明、无扣)中。

Ø 电子材料线上表单+PDF扫描文件)

1、线上表单《学生基本信息表》http://uibegeec.mikecrm.com/Lbn1bjI

* 材料要求:信息完整真实并纸质材料有关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PDF文件:纸质材料①—⑤扫描件。

*材料要求请按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清晰完整,大小不超过2M

2) 学院初审并向国际处推荐学生

学院进行院内审核及遴选,向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提交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及《学院推荐函(见附件四)至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国际交流大厦B座201),电子版学生推荐材料及《学院推荐函》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邮箱 (outgoing@uibe.edu.cn)

(二)提名及复审阶段

学校向海外院校提名获得确认后,将邮件通知学生提交校外审批材料

* 材料要求:对方院校官网/邮件为准


校级访问学生项目选派流程及材料要求

***重要提示***: 校级访问学生项目涉及费用缴纳,请学生及家长在缴纳项目费用签署项目协议前认真研究相关条款,确认并认可后进行缴费签字。

步骤

内 容

截止时间

1.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见下文“材料要求1”)

2023年4月17

2.学院初审

学院初审后,通过邮件向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提交学院推荐函及学生申请表(见下文“材料要求2”)

2023年5月8

3.办理派出

学生通过项目经办单位向海外院校提交校外审批材料,由外方复审并确定接收名单

具体时间请咨询项目经办单位

4.录取通知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发布录取名单


20236(具体时间需根据外方录取时间决定)

5.行前指导

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举办行前教育培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出境申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出境申请有关材料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材料要求

  1. 纸质版及电子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 纸质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推荐函(见附件四)至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国际交流大厦B座201),电子版学生推荐材料及《学院推荐函》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邮箱 (outgoing@uibe.edu.cn)

其他补充说明

1. 境外选课、学分和成绩认定请咨询本学院教务及我校本/研教务部门,并根据本/研教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 请尽早办理护照,未办理护照的学生须在本周内向出入境管理处提交护照办理申请,并在护照号处填写“办理中”,已有护照者请注意检查护照有效期(多数国家要求护照有效期须大于项目结束日期后6个月时间)。

3. 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小语种国家交换项目优先考虑具有该语种专业学习背景的同学,但同时鼓励其他同学积极报名

4. 申请时尚未取得相应语言成绩证书或语言成绩未达外方院校/签证标准的,请勿提交申请。

5. 大多数海外院校不提供宿舍,请大家提前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住宿信息。

6. 请在提交申请前认真了解项目情况,综合考虑个人情况,审慎做出决定。被提名后不得以时间冲突、家长不同意、国外院校不提供宿舍等理由退出,无故退出者将不再具有申请我校其他海外交流项目的资格。


咨询联系方式:

交换项目联系人:弥老师,邮箱:outgoing@uibe.edu.cn 电话:64493172

访问项目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项目说明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313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