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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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资助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关于人才培养国际化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海外交流学习学生资助遴选工作。请各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及时申请,并将推荐材料按要求报送我处。


一、申请资格和范围


1. 申请人应为我校中国籍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培养。


2. 申请人申请时应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后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 本科生:本科学习阶段加权平均分不低于 82 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四分制);研究生:研究生学习阶段加权平均分不低于 82 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四分制);


(2) 在校期间曾获得以下任一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自强之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奖励。


4. 申请人参加的海外交流学习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为2020年秋季或2021年春季起执行且时长不少于一学期的线上或线下交流学习项目;


(2) 参加项目类别包括:对等交换项目(学生无须向对方院校缴纳学费)、访问交流项目(学生须向对方院校缴纳学费)或联合培养项目和双学位项目。


5.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获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获境外学生交流奖学金且在有效期内;


(3) 获所在学院学生交流奖学金且在有效期内;


(4) 获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


二、工作流程

日期

流程

具体内容

2021

101- 2021

1020

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及签字纸质版)

(2) 学生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3) 所赴境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函或确认邮件(电子版)

(4) 申请时教务处出具的正式成绩单(电子版)

(5) 交流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电子版)

(6) 以往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版)

(7) 护照签证页及出境盖章页(电子版,线上项目无需提交

2021

10月21-

10月27

学院审核、

推荐

学院须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

(2) 被推荐人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及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

(3) 学生其他附加材料(电子版)

2021

1028-

1119

组织评审

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拟资助人名单及资助金额

2021

1122-

1128

名单公示

国际合作交流处在学校OA平台及国际交流中心网站对拟资助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021年秋季学期结束前

资助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国际合作交流处将确认资助名单提交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资助


三、申请要求


1. 时间要求:


请申请人及学院按以上工作流程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时间节点再次强调如下:


个人申请:2021102017:00

学院推荐:2021102717:00


2. 学院报送材料格式要求


l 电子版命名方式:


邮件主题:奖学金申请+学院名称+学院联系人


附件名称:学院名称+推荐人数


l 报送地址:


电子版发送至:sas@uibe.edu.cn


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大厦B201



四、其他

1.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客观。

2. 各学院应要求严格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本资助。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弥老师

联系方式:64492121/64493172

电子邮件:sas@uibe.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930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30